自2018年起,根據新修訂的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》的要求,國家監督抽查工作實行更加嚴格的“抽檢分離”,即承擔檢驗工作的技術機構不得參與抽樣工作,抽樣由生產企業所在地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負責實施。按照這一新要求,由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派,東營市質檢所在第3批國家監督抽查工作中,承擔了山東省內家用太陽能、摩托車輪胎、單缸柴油機等11種產品的抽樣工作。根據本次國抽工作的時間要求,質檢所抽調人員10名組成5個抽樣小組,奔赴我省17個地市開展抽樣工作。經過三周的不間斷工作,到目前為止抽樣工作已經接近尾聲,累計抽查企業140多家,企業遍布我省17地市。
近幾年來,國家對各級監督抽查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,抽查工作的實施也越來越規范,此次我省范圍內的抽樣工作共由省內6個地市質檢所(院)承擔,因此承擔此次11種產品的抽樣工作,既體現了上級部門對我單位工作能力的認可,同時對我單位而言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,一方面11種產品都不是我們熟悉的領域,這就需要我們認真學習,盡可能掌握每一種產品的具體要求,才能減少工作中的失誤;另一方面工作內容多、要求嚴,而時間要求緊,因此我們的抽樣人員很多時候都是白天抽樣、夜間趕路,同時還要放棄周末休息時間,整理材料、學習標準、學習抽查方案,就是為了保證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。
承擔國家監督抽查的有關工作,在履行國家級檢驗中心應盡的責任的同時,能夠幫助我們鍛煉人員隊伍,積累豐富的工作經驗,促使我們不斷提高開展監督抽查工作的規范性,對今后的開展相關工作具有很大的指導作用。 范輝濤